2016年关于货物中的锂电池运输要求
变化III
关于锂离子电池的附加要求变化
2月22日,ICAO委员会采纳了空中导航委员会(ANC)的建议,按照UN3480和包装说明965运输的货物中锂离子电池,将临时仅限货机运输。该规定不适用于UN3481中与设备合包或内置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
该项禁令从2016年4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实施的还有一月份IATA颁发的第57版DGR补遗中关于UN3480锂电池运输的要求,包括从2016年4月1日起,按包装说明965运输的锂电池其荷电状态不得超过设计额定容量的30%。
随着ICAO技术细则第4次补遗的发布,DGR的进一步修正将在这周晚些时候发布。具体日程表可参照网址:
最终关于锂电池运输要求变化如下:
从2016年4月1日起生效的关于锂电池运输规定的变化
1、按UN3480,PI965,第IA和IB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和电芯其荷电状态(SoC)不超过设计额定容量的30%。荷电状态(SoC)超过设计额定容量的30%的锂离子电池,运输时需得到始发国和经营人注册国主管当局的书面批准。
按UN3480,PI965,第IA和IB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和电芯禁止在客机上运输。所有此类包装件必须粘贴仅限货机标签以及本规则要求的其他标记和标签。
备注:锂电池荷电状态检查的方法参照《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版》修正1和修正2,第38.3.2.3部分。
2、按UN3480,PI965,第II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和电芯其荷电状态(SoC)不得超过设计额定容量的30%。
按UN3480,PI965,第II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和电芯禁止在客机上运输。所有此类包装件必须粘贴仅限货机标签以及本规则要求的其它标记和标签。
在单票货物中,托运人只允许运输一件按UN3480,PI965,第II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或电芯包装件。
按UN3480,PI965,第II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或电芯包装件可以通过合成包装件运输。但每个合成包装件中只允许含有一个这样的包装件。包装件外部所粘贴的仅限货机标签和锂电池操作标签如果在合成包装件外部不能清晰可见,那么这些标签必须在合成包装件外部再现,并在合成包装件外部标记“OVERPACK”字样。
3、在单票货物中,托运人只允许运输一件按UN3090,PI968,第II部分运输的锂金属电池或电芯包装件。
按UN3090,PI968,第II部分运输的锂金属电池或电芯包装件可以做成合成包装件运输。但每个合成包装件中只允许含有一个这样的包装件。包装件外部所粘贴的仅限货机标签和锂电池操作标签如果在合成包装件外部不能清晰可见,那么这些标签必须在合成包装件外部再现,并在合成包装件外部标记“OVERPACK”字样。
4、按包装说明965和968第II部分运输的锂电池在交运前必须和其它货物分开,同时也不许事先装进集装器(ULD)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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