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国家工商局核名,网上怎么核公司名称

  • 发布时间:2019-08-29 10:41:43,加入时间:2015年07月01日(距今33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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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局核名要求: 

注册资金需要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 

二、名称结构: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中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企业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字号为2个(含)字以上,行业要通俗易懂且与主营范围一致 

三、国家工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投资人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四、国家工商总局名称变更核准申请材料-非总局登记的企业

本文所述内容是指不在工商总局登记注册,但需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企业变更名称。步骤如下:

1.应当先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盖有登记机关行政章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2.带盖好章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以及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到工商总局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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