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一个严重的生态问题。据专家估计,每年全球约产生2000万至5000万吨电子垃圾,虽然中国明确禁止电子垃圾的进口,国际条约《巴塞尔公约》也同时规定,全面禁止任何理由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有害废物,但仍有70%的电子垃圾被倾销到中国,剩下的大多数被运往印度和贫穷的非洲国家。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垃圾的处理大多没有任何环保标准可言,过程中释放出的大量有毒气体和废物,不仅对大气和河流造成污染,也给工人和居民的健康带来极大威胁。[详细]
就在几年前,中国汕头市的贵屿镇,作为一个不到50平方公里的小镇,每天有100多辆满载废旧电器零件的货车进出。当地居民对回收回来的金属和电子材料进行处理:焚烧废旧电线和电缆,用硫酸水冲洗电路板,对电源板拆解,将板上的各种芯片、电容、极管等电子元器件取下。电子垃圾处理期间释出的重金属及有毒物质,如铅、铬、锡等,已严重污染当地土壤。当地儿童长期接触二恶英灰烬和重金属的影响,健康受到很大损害。处理垃圾产生的污染物同时进入水源,河水已经不能饮用,当地的饮用水只能由其它地方运送而来。根据环保团体"巴塞尔行动网络"(BAN)的报告,当地水中的铅含量超出欧盟安全标准两倍。
对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欧洲和美国实施了比较完善的法规管理,其中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一项主要制度。在这项制度下,生产者要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承担环境责任,完成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它不仅有利于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使用,而且可激励生产者减少原材料特别是有害物质的使用,使用更多的易于循环利用的材料。在美国,电子垃圾拆解已经形成了很专业的分工,有专门负责拆解的公司,有专门负责电路板回收的公司,有专门提炼贵重金属的公司等等。
2011年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称如果擅自处理电子垃圾,将罚款50万元。这不难让人想起2008年初实施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无照经营电子废物拆解处罚也是50万元。因此,电子垃圾是否会继续蔓延仍需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