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依据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引进《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包括向境外卖方支付的专利费、商标费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免征关税等。
巨洋(广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中心是一家专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复审申报咨询辅导的公司。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财务专家、法律专家与科技咨询专家,拥有新《认定办法》实施后三年100%成功案例累积的申报经验。通过我们的咨询指导,客户将省去纷繁复杂的申报手续,避免因资料不合规或未能按要求整理而延误申报,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继续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服务范围: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阳江市、江门市、茂名市、云浮市、肇庆市、清远市、韶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
联系人:王小姐/吴先生
Q Q:
电 话:
手 机:
华南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94号百脑汇科技大厦2511
北京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凯城写字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