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2)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各项费用。上述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幅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巨洋(广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中心是一家专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复审申报咨询辅导的公司。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财务专家、法律专家与科技咨询专家,拥有新《认定办法》实施后三年100%成功案例累积的申报经验。通过我们的咨询指导,客户将省去纷繁复杂的申报手续,避免因资料不合规或未能按要求整理而延误申报,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继续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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