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EMC指令(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EC)始定于1989年,后经两次修订,版本为EC。
此项指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电气及电子产品产生对其他设备的电磁干扰,TEL; 以确保电子设备运行的安全及稳定,同时也规定设备必须能够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该指令并未规定具体的数值,只规定了基本保护要求。
——关于有害物质和废旧电子回收指令
2003 年2 月13 日,欧盟公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EC 号指令》(WEEE 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EC 号指令》
(RoHS 指令)。根据WEEE 指令,对于2005 年8 月13 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资金将由生产者提供;对于在2005 年8 月13 日前投放市场(用于私人家庭以外的使用者)的产品报废(“历史垃圾”)后的管理处置费用将由生产者提供。根据RoHS 指令,从2006 年7 月1 日起,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