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镇 行政执法标志服装 综合执法制服 量体裁剪 专制厂家
(一)大檐帽、大檐凉帽(女士为卷檐帽、卷檐凉帽)。
首次男士发大檐帽1顶、大檐凉帽1顶,女士发卷檐帽1顶、卷檐凉帽1顶,热区、亚热区、南温区使用年限4年,北温区、寒区、高寒区使用年限5年,期满换发大檐帽(卷檐帽)1顶、大檐凉帽(卷檐凉帽)1顶。
(二)防寒帽。
南北温区首次发布面栽绒防寒帽1顶,使用年限6年,期满换发1顶。
寒区、高寒区首次发皮面直毛皮防寒帽1顶,使用年限5年,期满换发1顶。
第十五条 服装类
(一)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
首次发常服1套(含衬衣2件),使用年限4年,期满换发1套。 综合行政执法标志服装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统一性原则:标志服装应与综合行政执法的形象标识统一,体现执法权威和专业性。
2. 规范性原则: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服装的合规性和实用性。
3. 识别性原则:服装应具有明显的标识,方便公众识别和辨认。
4. 舒适性原则:服装应注重实用性,满足执法人员日常工作的穿着需求。
5. 美观性原则:设计应简洁、大方,展现执法人员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设计要素
1. 颜色与图案
综合行政执法标志服装的颜色应采用深色系,如藏蓝、黑色等,以凸显执法权威和专业性。同时,可在服装上设计简洁、明了的图案,如徽标、名称等,以增强识别性。
2. 款式与版型
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需求,设计不同款式的标志服装。服装版型应符合人体工学,穿着舒适,便于活动。同时,应注重服装的保暖性、透气性和耐磨性。 (一)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
(二)执勤服(春秋、冬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三)夏装制式衬衣(长袖、短袖);
(四)单裤、裙子;
(五)防寒服(短款、长款)。
第十一条 鞋类,具体包括:
(一)单皮鞋;
(二)皮凉鞋;
(三)棉皮鞋、毛皮靴。
第十二条 标志类,具体包括:
(一)帽徽(大帽徽、小帽徽);
(二)臂章;
(三)肩章(硬肩章、软肩章、套式肩章);
(四)胸徽(硬胸徽、软胸徽);
(五)胸号(硬胸号、软胸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