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I
根据刚果民主共和国于2008年4月22日签发的通知,所有运往刚果民主共和国港口(MATADI)或中转港口(如:DAR ES SALAAM,MOMBASA,DURBAN,POINTE NOIRE港口)的货物都必须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申请F.E.R.I(FicheElectronique Des Renseignements AL'importation)。
没有申请可能将被视为触犯刚果(金)的条例,从而导致高额罚金,在目的港无法顺利完成清关。
AD
AD:目的地证明(Attestation De Destination/Certificate Of Destination),是货物从中转港或始发港通过公路或铁路运至刚果金境内的货运单据。
ADR
ADR:区域目的地证明,原产自非洲的货物通过公路或铁路运至刚果金境内的单据。
也就是说,所有从目的港转运或原产自非洲,最终目的地为刚果民主共和国的货物,都必须配套货管局(0GEFREM)或其代理商签发的AD/ADR证书。
通俗来说就是:
FERI (电子货物跟踪单),所有直达刚果(金)境内的货物都必须抵达目的港之前办理FERI。
FERI+AD (电子货物跟踪单+目的地证明),货物从中国发运,最终目的地为刚果(金),运输中途通过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口卸货,而后通过铁路或陆路将货物运输至刚果金境内,那么我们需要办理FERI+AD。(经过其他国家港口同理)这时,Feri应对中国到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口运段,AD应对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到刚果金境内运段
ADR (区域目的地证明)非洲大陆内存在或生产的货物发往刚果金,需要办理ADR证明,而不需要A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