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运营和管理对于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对运营电动车充电桩的一些建议:
完善管理机制
统一归口管理:建议由发改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对充电桩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审批,并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和相应管理要求。
建立专业服务团队:电力公司应建立专业服务团队,具体承接充电桩的运维工作,确保充电桩的安全、稳定运行。
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乡镇街村和社区、物业等作为充电桩的物权所有方,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构建起统一、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
优化布局规划
合理布局:政府应牵头出台全区电动桩建设方案细则及统一管理方案,充分利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
考虑城乡一体化: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明确规划任务时间节点,建立市区1公里充电圈,县区2公里充电圈,乡镇5公里充电圈。
探索智能充电方式:运用实际有效的经济或技术措施引导、控制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对电网负荷曲线进行削峰填谷,保证电动汽车与电网的协调互动发展。
加快住宅小区建设
摸清安装情况:建交部门牵头协调各街镇,摸清辖区内住宅区个人车位充电桩安装情况,对于没有产权车位的老旧小区,居委协调业主委员会完成授权,科学合理规划公用充电桩的空间分布与配套换电服务。
解决扩容问题:对于有产权车位但变压器容量不足的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以及电力公司等单位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合力协商推进解决扩容手续、扩容费用等问题。
推广统建统营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
加强巡查检修
遵循检修原则:遵循“谁安装,谁检修”的原则,将检修制度纳入充电桩企业服务中,发改、住建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提高正常率:公用充电设施正常率不得低于90%,及时处理充电设施故障,受理用户咨询和投诉。
利用现有场地:支持运营企业利用现有场地和公共设施建设公用充电桩,可按充电功率或实际充电量给予相应补助。
提升服务质量
简化注册流程:针对公共运营充电桩使用存在的注册流程复杂、用户预存资金安全等问题,应简化注册流程,确保用户预存资金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电动力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方法,提高居民知晓率,降低使用门槛;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宣传教育。
创新商业模式:依托已有的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监测平台,与各运营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有序充电的闭环控制。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补贴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充电桩建设的财政补贴力度,特别是对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充电桩项目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优化审批流程:将充电桩建设落实到各主体部门,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电力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充电桩建设的快捷审批流程,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充电桩建设(含私人和公共)的申请条件。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电动车充电桩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