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仲裁律师擅长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赔偿金纠纷

  • 发布时间:2024-11-20 09:20:46,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600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 公司:招志南【个体】, 用户等级:铜牌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招志南律师,手机:15918794024 电话:020-81202248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劳动仲裁诉讼律师专业代理,公司企业劳资纠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专业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极大化!价格优惠!

劳动仲裁法律知识:
一、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那么,咱们的计算公式就是:
经济补偿金(N)=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应发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咱们的计算公式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应发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公司的工作年限×2。

三、“n+1”是劳动领域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常常采用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
“n”代表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则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1”则是指代通知金,即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辞退,那么除了需要支付前面提到的“n”值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金的补偿手段。

法律延伸:
此外,对于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高不超过十二年。这一规定旨在防止经济补偿金过高而给用人单位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领域:

1、工资纠纷劳动报酬纠纷问题;2、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工资的纠纷; 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情况; 4、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问题; 5、关于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补偿问题; 6、调换工作岗位、调工资等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7、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引发的劳动争议; 8、离职人员档案转移法律纠纷; 9、关于工伤赔偿职业病赔偿以及待遇的问题; 10、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关于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包括服务期违约、保密违约等); 11、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 12、因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纠纷; 13、集体劳动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14、企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等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市劳动仲裁律师擅长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赔偿金纠纷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