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仲裁案件劳动合同工资加班费赔偿金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17 09:36:24,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6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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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法律知识:
一、劳动仲裁加班费能追多少年
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在进行劳动仲裁时要求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赔偿请求的时限通常设定为一年。
然而,假如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内因为未按时发放的薪酬而产生争议,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制约来申请相关仲裁;
然而,若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那么必须在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项请求。因此,如果您仍然在职,就无须受制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若已离开原来的单位,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就需要在离职后一年内前往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申请,以追讨被欠的加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加班费怎么补偿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对加班费予以补偿往往需要依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加班状况进行审慎评估和明确判断。通常而言,当员工面临工作日期间的工作时间延长而导致的加班问题时,雇主应当承担支付其工资150%以上作为加班补贴的义务;若遇到了休息日需要加班却未能得到合理调休的情况,那么相应的工资报酬需求应不得低于工资的200%;尤其是在法定节假日内因工进行的额外劳动,雇主更应该负担起向员工发放不低于工资300%作为加班补贴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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