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点滴瓶,吊瓶,盐水瓶破碎清洗设备

  • 发布时间:2024-11-12 15:32:24,加入时间:2024年07月17日(距今119天)
  • 地址:中国»武汉»黄陂:黄陂区孝天大道特1号
  • 公司:湖北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李晓丽,手机:13260656058 微信:XZL32124
  • 报价:255000/套

一、公司简介

湖北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三江交汇九省通衢的中原腹地--湖北省武汉市。公司有独立的品牌 “Rayfon EST”,是一家针对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循环综合利用提供化技术设计、设备制造、项目实施的化公司。睿丰环保秉承精益求精,打造工匠精神,坚持推动行业发展。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拥有二十多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一直践行以自主研发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实际应用为基础,以解决危废资源化回收利用的难点、痛点为发展驱动,以低能耗、高效率为设计理念,不断完善装备制造和整体回收工艺,为广大客户提供的设备。公司现已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二、项目介绍

一次性输液瓶(袋)是极其好的资源,主要由高品质的PP材料为主,通过再生将其合理的资源化利用,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降低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处置压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举措。

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已发布《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通知明确: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 287 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2、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三、项目优势

自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至今,医用可回收塑料再生利用已存在市场18年之久,加工市场由最初简易的加工设备发展至今全套完整自动化的生产线,完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睿丰不断致力于全套医用输液瓶(袋)的整体解决方案。2014年市场出现“浮水橡胶”后,给整个回收市场带来难题,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成为整个行业共同关注的焦点,睿丰人耗时一年投入大量精力为解决此问题,为此行业带来了突破性的发展。随着环保要求日渐严格,行业向集中型、环保型、高效节能性方向发展,睿丰环保深耕行业数十年,设备不断创新改进,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在国内市场上目前已获“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中近80%的中、大型废输液瓶破碎清洗分离生产线由睿丰公司提供,其中有多家客户为省、市级卫生部门定点回收处置单位,占据该类全国市场80%份额,是行业工艺制定者之一。如何高效生产、合理的控制生产成本、自动化控制稳定的质量、清洁生产、环境治理等都是制程设计考虑的中心课题,成套系统自动化控制安全可靠稳定,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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