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包装和标识要求
输华野生水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单独的内包装。内外包装应是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内外包装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必须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预包装形式输华的野生水产品,预包装的中文标签应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海鲜进口报关清关的操作手续流程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相关资料:包括coo、出口国卫生证书、合同、inv、装箱单等。如果是活鲜,还需要提供海鲜进口报关捕捞证明。
1.换单:根据到货通知进行换单操作。
2.报检: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海鲜的相关信息,并提交必要的检验文件。
3.报关:向海关申报海鲜的进口信息,并提交相关单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4.查货:海关对进口的海鲜进行查验,确保货物与申报信息一致。也有可能不查货。
5.放行:当所有手续完备,税款缴清后,海关会放行海鲜。
6.提货:到检疫查验科进行抽样工作,然后提货。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的流程,具体的手续和流程可能会因为国家、地区、货品特性等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详细咨询专业的报关行或者进出口代理机构,可联系我司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境外生产企业要求
进口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注册,已获得在华注册的企业名单可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