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离婚法律知识:
一、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078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上述规定,登记离婚的,双方应当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作出约定。当然,登记离婚也有个过程,这里就要提到“离婚冷静期”制度。
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制度,是《民法典》制定时增设的一个“缓冲期间”,在当时,引起了较多讨论和关注。实际上,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中,也有类似制度。而且,该制度对于督促婚姻双方慎重、冷静对待离婚,确实发挥着独有的规范作用。
对于登记离婚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有着如何具体的流程,可参见《婚姻登记条例》。
二、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是复合之诉,除了处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准予离婚的情况下,一般还需处理孩子应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应支付多少金额之抚养费、不直接抚养一方应如何探望孩子、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负担等内容。诉讼中,原告可以提出诉讼请求,被告也可以针对上述内容提出自己主张。
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作为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也对感情破裂的情形进行了列举性的规定。
离婚诉讼案件常见的争议焦点大概包括: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抚养;
(3)请求法院判决共同财产的分割;
围绕争议焦点,收集、提交相关证据
A、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要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被告不同意离婚的话就提供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
B、请求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的,要提交更适合抚养小孩、小孩愿意跟随原告生活、对方不适合抚养小孩……等证据
C、请求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或至少提供相关财产线索
诉讼服务范围 1、代理国内离婚诉讼案件 2、代理涉外、涉港澳台离婚继承诉讼案件 3、代理婚姻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彩礼退还纠纷案件 4、代理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5、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6、分家析产共有财产分割纠纷案件7、代理恋爱同居财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同居关系析产案件8、其他婚姻继承家庭纠纷法律服务。
非诉讼服务范围 1、法律咨询 2、代为拟定婚前、婚内财产协议 3、代为拟定分居协议书 4、代为拟定离婚协议书 5、代为拟定离婚起诉状 6、代为拟定遗赠扶养协议 7、代 书 遗 嘱 8、法律意见书9、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书代笔 10、其他相关法律文书代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