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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近期有客户咨询:目前企业在进行部门裁撤,原来员工的工作地点在白云区作为办公室人员,但现在公司要求员工从白云区到到天河区,请问员工不同意,如果后面以此理由被迫离职,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们认为,企业应当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考虑调整工作地点,否则很可能承担经济补偿金赔偿责任:
1、双方合同有无对工作地点进行约定?
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工作地点,比如本案合同约定广州市,则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当知晓本人工作地点在广州市区内工作,这个是企业调整工作地点的必要前提。
2、双方合同中有无要求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很多时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有企业应当跟员工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约定内容,因此企业应当依照该合同约定,先与员工就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协商。
3、双方协商不一致,企业能否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地点?
这个涉及到企业的用工自主权问题,我们一般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企业应当证明自己的调整目的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比如本案,假设员工在白云区的岗位已经撤销,没有类似的岗位,则调整到新的工作地点、新的工作岗位无疑更有合理性;
(2)工资待遇是否有所降低。企业不能因此损害员工利益,新工作地点的工资应当与原来的相当;
(3)不具备侮辱性和惩罚性。企业不能借裁员将员工调整到比较远的地方,逼迫员工自己辞职。
4、员工如果去了新的地点后又反悔,还可以提出被迫离职吗?
如果员工已经到了新的工作地点,但后来又反悔,那就要考虑工作时间了。如果到了新的地点工作已经超过1年了,根据目前广东司法实践,员工该行为已经视为实际履行新的工作地点了,所以再提出被迫离职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了。
因此,企业调整工作地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果随意调整往往有可能引发员工的纠纷,从而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纠纷常见误区
误区一:仲裁输了,去到法院再请律师也不晚
我们代理过公司用人单位,也代理过劳动者,很多都是仲裁输了,才想着请律师。但是因为仲裁和一审是具有连续性的。一审再请律师有时也难以挽回!
对于劳动者而言,因为仲裁提起的诉请在法院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诉请错误,诉请对象错误,或者举证、质证不利,到法院也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一些比较冤枉的公司而言,因为没有防范意识,给员工以可乘之机,质证时完全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仲裁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在法院阶段无法推翻,法官不会认可。
误区二:提交证据越多越好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业务范围: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工资纠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恢复劳动关系纠纷、解雇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竞业限制纠纷、合同到期补偿金纠纷、调岗调薪变更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因未缴纳社保引发的纠纷、担任公司专业劳动纠纷法律顾问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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