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遗产遗嘱继承案件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0-19 00:31:09,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6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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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擅长办理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等继承案件,精于调解谈判、纠纷诉讼代理。欢迎咨询。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公民可以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达个人意愿,减少继承纠纷的发生。遗嘱订立后,如有新的意愿,要及时合法地变更遗嘱,以免造成遗嘱效力的争议。对复杂的家庭财产状况,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等,要提前清理,明确遗产范围。继承人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继承问题,避免亲情破裂。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以主张依法对遗产进行继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以下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1、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 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2、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
3、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4、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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