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专业合同纠纷违约赔偿责任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0-06 10:53:05,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7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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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纠纷法律知识:
一、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
(1)支付违约金,即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定金罚则,如为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若违约则没收定金。
(5)其他补救措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违约责任怎么处理
在处置违约责任方面,可采用如下的处置原则:
首先,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实际影响,对违约责任进行部分或全部的豁免;
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而导致违约行为发生,那么他/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约定的违约金多少认为过高?
根据《民法典》585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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