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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1、针对婚姻继承家庭纠纷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提供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
2、遗产继承纠纷、债务继承纠纷;
3、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继承权纠纷;
6、遗产份额分配纠纷;
7、离婚诉讼;
8、婚姻财产、债务纠纷、抚养权纠纷;
9、婚前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无效婚姻纠纷;
10、分家析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离婚协议、遗嘱等文书起草代书;
12、其他
离婚法律知识:
目前处理离婚纠纷的方式就两个: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事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对上述事项未能协商一致,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登记协议离婚需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第二,夫妻双方需要具备意思表示能力,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被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登记离婚制度,需要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第三,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共同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确保婚姻登记机关能够验证、核实双方信息,了解双方真实意愿。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民法典》还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结婚证,设定30天的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30天内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30天内不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了离婚申请,不发生离婚的后果。
离婚诉讼中,无特殊情况,法院也应当进行调解,一般也是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和好。二是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效力与离婚证等同。三是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宜,做出判决。
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不少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
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票据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
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法律保护双方签订并登记的《离婚协议》以及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会真正意义上处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法院会对离婚后财产进行实际处理:
1、离婚时部分财产没有分割,在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2、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3、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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