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燃油 /6000
2.可接普货、弱磁、内电产品(带电产品功率不得超过100W)
3.不接单独报关货物
4.此渠道要求收件人必须是个人
5.以上报价材积/6000,实重与材积重取大者。尺寸要求:三边之和不超过180cm,外包装≥A4纸大小(不小于21*30cm);单边不超过150cm;重量要求:毛重、体积重均不能超过30kg。
6.产品限制:
1) 不接受“木箱”包装;不接,国际品牌,日本潮牌。若出货货物中出现任何、仿产地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违禁品,视情节罚款人民币2000元一票;在我司仓库查到侵权的,每票罚款2000RMB方可退货。
2)不接纯电池、移动电源、强磁性产品、华盛顿条约规定的保护类动植物制成的产品,动物毛发制成品,易燃易爆品,液体、粉末类产品以及平衡车、独轮车、扭扭车等,若冲货,被机场安检查出,我司要收取安检罚款1000/票。
3)禁止出口违法及管制物品(毒品,军火,烟,酒等等)无法正常清关产品;发现冲货,视情节罚款人民币5000元一票。
7.此渠道货物默认为DDP关税预付,关税手续费为应付税金3%,30元/票 。产生税金将统一由发件方支付,不提供税单。
8.注意收件人需要全名、地址、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且收件人信息需为日文;如因信息不准确无法清关、联络不到收件人,我司将向贵司发出异常件确认函,在我司发出确认函3个工作日内,贵司有义务提供正确的买家信息。如超期产生仓租将向贵公司收取(RMB7.0/kg/天,RMB7.0/件/天)。
9.日本海关检查费:凡是被海关扣下查验的货件,都会产生检验费用,由寄件人承担,为了减少清关查验率货物申报品名,数量,价值需如实申报,如发生不真实申报在日本产生的罚款、点检费、仓储费、销毁费、退运费等一律由发件人承担。同时我司要求提供申报价值默认币别为日元,若因申报价值币别不同而产生的清关税金不同由客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偏远费:冲绳(OKINAWA)地区、北海道(Hokkaido)地区属于偏远地区,偏远费收费标准:10RMB/KG,100RMB/票。
11.重派费用:若货物入库日(即提取之日)起7天内要求重派,收取等同于初次派送的费用。若货物入库日(即提取之日)起7天后要求重派,将产生退回(提取之日起7天内未能派送成功,货件将从营业网点退回佐川东京仓库,会产生退回费用)及重派费用,收取等同于两倍的初次派送费用。
12.保管附加费:货物入库日(即提取之日)起7天内为免费保管期,超过免费保管期,按RMB7.0/kg/天,RMB7.0/件/天收取仓储费用,最多可保管1个月((每月1日~末日)。
13.销毁费:申请销毁费用1300JPY/件+销毁手续费90JPY/KG。
14.货物在派送点更改地址手续费100元/票,产生改派费用由发件方承担,具体更改地址费用需要日本核实,由发件方承担。
15.赔偿条款:货物丢失,退运费+再赔偿一倍运费(内装物品短少,不给予赔偿)。贵重货物,建议购买保险。本公司承运货物不含保险,如出现破损等情况,不在理赔范围内,贵重物品请自行购买保险。
16.木箱货物、超尺寸货物、超重货物、需要单独确认能否派送,否则导致无法正常配送产生其它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17.易碎品只接受原包装出货,如发现包装不符的一律退回,易碎品不接受任何损坏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