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鲜榴莲的报关流程涉及准入国家/地区名单、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检疫审批、包装要求、报关单证以及检验检疫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准入国家/地区名单:目前中国仅允许从泰国、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进口鲜食榴莲。企业可以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输华果园和包装厂必须得到出口国农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批准注册。例如,马来西亚的输华榴莲果园和包装厂需经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审核备案。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这些信息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看。
检疫审批:在签订进口贸易合同前,需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单位可登录“互联网+海关”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类别办理。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符合中国的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标准ISPM15要求。每个包装箱上需用英文或中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家、产地等信息。装有出口中国榴莲的集装箱在装箱时必须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抵达中国入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报关单证:进口鲜食榴莲申报时需提供一般贸易性单证外,还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输出国家/地区国家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符合国际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
检验检疫:海关依照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对进境鲜食榴莲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核查货证相符、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检疫标志,检查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不合格的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总的来说,通过对以上步骤的详细分析,可以看出鲜榴莲进口报关是一个复杂且规范的过程,涉及多个国家机构和严格的检疫标准。这确保了中国市场上的榴莲不仅符合消费者的需求,还保障了国家的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