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专门的劳动合同纠纷律师擅长出庭劳动仲裁

  • 发布时间:2024-06-26 10:29:59,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0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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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适用的条件不同
1、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6)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下劳动合同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适用赔偿金的条件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简述: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6条,分别是第36、37、38、39、40、41条。
第36条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37条是劳动者提前通知的解除,38条是劳动者随时可解除,39条是单位可单方解除,40条是无过错性解除、41条是裁员。
其中,第40条包括三种情形,在单位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1”中的“1”,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1”,
实践中,*常见的解除是“N”,即工作满几年给几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果解除违法(包含解除合法,但实践中却没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形)则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即“2N”,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
法律规定中,除了“N、N+1、2N”这三种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例如2N+1、N+其他等,当然,如果是双方协商,则不受以上三种情况的限制。 
法律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企业主要的法律抗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条、26条、39条、40条、41条、43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25条、27条;
《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2条。
事实依据
(一)实体理由合法
1、员工存在可以解约的相关事实或行为;
2、解约依据已明确载于《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
3、该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协商程序制定及公示。
(二)解约程序合法
1、通知工会:如有工会;
2、送达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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