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票,亦称“银票”,是清朝政府在特定历史时期发行的一种纸币。以下是关于清代官票的一些关键信息:
发行背景:清政府在咸丰三年(1853年)的二月和九月上谕户部,正式发行“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
官票特点:官票以银两为单位,有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等面值。官票用白色苔笺纸(京票)、高丽纸(颁外省)制造,靛蓝色刷印,外为龙火纹花样,内部正中以汉、满文标明币名。
宝钞特点:大清宝钞简称宝钞,钞面以制钱钱文为单位,分五百文、一千文、一千五百文、二千文、五千文、十千文、五十千文、一百千文等面额。宝钞铸铜为版,靛蓝色印刷,纸张用白色山西双抄毛头纸。
发行原因: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期间,为应付军事财政开支,规定官票银一两抵钱二千,宝钞二千文抵银一两,与大钱、制钱相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