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看下海关对退运货物的诠释是什么?
1退运货物定义: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2、退运货物的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二、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20号)
3、申请(办理)条件:
进出口货物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4、办理材料:
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5、办理流程:
报关单预录入→报关员电子申报→H2010系统电子审单→电子审单(人工审单)→(布控查验)→放行→港区放行.
一般来说哪些问题可以造成退运呢?
(1)货物海运到客户港口,但是客户迟迟不付款,段时间内又找不到其他买家,只好退回来。
(2)客户对货物质量不满意或者客户发现货物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不得不退运。
(3)装货物的木托盘破损,需更换托盘
(4)清关不齐全,导致无法正常清关产生的退运。
(5) 国外客户无理由拒收货物。
(6) 其他意外情况导致的退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