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产品适用于发烧的儿童进行局部降温治疗。
2、本产品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三甲医院、三级医院、二甲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
3、本产品适用于所有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4、本产品适用于儿科、ICU、急诊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呼吸科、消化科、泌尿科等所有临床科室。
9、本产品是全球首创,未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执行标准,本公司制订的企业标准,已被“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并颁布,列为企业正式执行标准,所有权为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