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产品属于敏感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环保风险高,容易夹带固体废物入境,海关查验是严把国门的关键环节。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什么是旧机电产品?
1、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2、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3、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4、新旧部件混装的;
5、经过翻新的。
旧机电产品进口申报前三步骤
STEP1 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应确认具体进口货物的“申报名称”和HS编码,同时对照查阅相关文件,确实进口货物是否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STEP2 如进口货物已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则应在入境前在起运地或中转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证书后方可起运;如进口货物未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以及不在《监管措施清单》内的可以进口,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仅实施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 STEP3 旧机电设备到港后,凭装运前检验证书或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向主管海关进行备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