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辅料松香8050-09-7质检单备案登记药典标准
[8050-09-7] 本品系由松科松属植物Pinaceae的树干中取得的油树脂,经蒸馏除去松节油后制得。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不规则块状,断面呈壳状,有玻璃样光泽,质脆,易碎,燃烧时产生浅黄色到棕色烟雾。 本品在乙醇、乙醚或冰醋酸中易溶。 酸值 本品的酸值(通则0713)应为150~177。 检查软化点 取本品适量,依法检查(通则2102),升温速率约为每分钟5.0℃±0.5℃,软化点应不低于76.0℃。 乙醇不溶物 取本品约20g,精密称定,加乙醇75ml,置水浴中加热使溶解,趁热用在105℃恒重的4号垂熔玻璃坩埚滤过,滤渣用热乙醇洗涤至残渣和坩埚壁无色,在105℃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0.030%。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类别药用辅料,黏合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