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灭火装置设备检验符合 XF498-201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行业标准要求,并已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机构(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型式检验,获得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书面文件,所提供的产品为型式检验书面文件中的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2.系统装置包括:控制箱(机械式)、管路、喷嘴、探测器、易熔连接片、金属拉索、滑轮三通、滑轮弯头等组成。其中控制箱由自动释放机构、驱动用高压动力气瓶、水流控制阀、液体灭火剂罐以及连接软管、单向阀、减压阀等构成;
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单瓶组灭火剂充装量≥11.5L,保质期六年,喷嘴数量≥10个,动力气瓶容积≥1.8L,喷射时间≥30秒,灭火剂喷射压力≥0.25MPa,喷射延迟时间≤1.5秒,具有水冷却功能装置,冷却水喷嘴压力≥0.08MPa,在灭火剂全部喷射后,水流联动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自动切换时间≤1.8秒,(提供有效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 CNAS标识的检测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4.灭火溶剂采用食用油灭火剂,无色透明液体,毒性试验死亡率0,在1.5秒内熄灭明火,凝固点-31℃,(提供有效机构出具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