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化工危险品进口清关流程如下:
一:危险品中文公示标签备案。跟据中文安全数据表(MSDS)向上海商检局做备案,标准是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GB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危险品报检:进口化工危险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商检通过后,报关。报关和其他货物一样,正常报关,审价,缴税。海关放行后,安排提货,送货。
四:根据具体需求,做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