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具有焦糖或奶油样香气。 本品在乙醇或丙二醇中溶解,在水或甘油中略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160~164℃。 鉴别 (1)取含量测定项下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274nm的波长处有吸收。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图谱一致(通则0402)。 检查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法)测定,不得过0.5%。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2%。 铅 照铅、镉、砷、汞、铜测定法(通则2321)测定,铅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0.67g,于450~500℃:炽灼使完全灰化后,取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2法),应符合规定(0.0003%)。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50mg,精密称定,置250ml量瓶中,用0.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5ml,置100ml量瓶中,用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274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另取麦芽酚对照品,同法测定,即得。 类别 药用辅料,调味剂和芳香剂等。 贮藏 密闭,避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