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一)档案在省人才中心代理,并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审专业领域:机械、电气、能源动力、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交通运输、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参评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9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学历、资历、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或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4)大专,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5)后取大专,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
(6)中专,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7)后取中专,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
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两条(含)以上:
(1)论文两篇,一篇可用技术报告代替,论文对作者排名不作要求,但发表时间是在近五年,也就是中级以后发表的,
(2)项目提供3个以上,要求是和申报专业相关,时间是近五年的,提供的项目必须是完整的,有任命、中标、合同、立项、验收或批复,
(3)有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五,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均排名前三,
(4)有省级以上获奖等。
如果学历和专业不符可破格申报,但要准备三项业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