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辅料甲基纤维素CDE备案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1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5.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1.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8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药用大豆油(口服) 20kg/桶 500ml/瓶
药用大豆油(注射级) 20kg/桶 5kg/桶
药用山梨酸 1kg/袋 (朗思辅有售)
药用氯化钙 1kg/袋
药用氯化镁 500g/瓶
药用水溶性淀粉 25kg/袋 500g/袋样品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