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
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已满18周岁以上;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应提交的材料
学员报名表;
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健康证明;
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2寸白底照片4张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报名;
2、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