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论著要求是: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专著、列入计划的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撰写12万字以上。
有的则是:
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著1部以上(10万字以上),并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或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
有些本科院校教师对申报教授资格的要求是:
(专著)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专著(独著或参与写作),本人撰写部分,理工科字数不少于10万字,文科不少于15万字(如果是几部专著字数累加,则要求理工科字数15万字,文科字数20万字)。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结果。
(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JIA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为准),或由全国大中专**教材编审委员会或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
有些技工院校对正高级讲师或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著作条件是:
主编全国统编教材1部(省编教材2部,每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参编全国统编教材2部(省编教材3部,每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或
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有些幼儿教师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是:
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