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验收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发包人主持的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参加阶段验收、竣工验收,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间题,并作为被验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3、按照工程验收有关规定提交工程设监理工作报告,并准备相应的监理备査资料。
监督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等验收鉴定书中出的留问题处理意见完成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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