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KC证书到底由工厂还是韩国进口商作为申请人更好?要明白这个问题首先来看下申请时主要存在的3种问题
韩国电子电器产品KC认证证书一般分为两类:安全证书和KCC/EMC证书:
问题1: 对于同一个产品(同型号),申请KC安全证书时,工厂和韩国进口商是否可以分别作为持证人各持一张证书?
韩国机构回复:原则上是可以的,对于同一个产品的安全KC,工厂和韩国进口商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持证人,各申请一张证书,但需分别按照全新申请流程取证,不存在“派生”的处理方式。
但也有个别机构回复:工厂和韩国进口商不可以针对同一产品同一型号分别作为申请人持证。
说明:对于该问题,韩国机构间存在意见分歧,实践中,安全KC也几乎没有工厂和进口商对同一产品同时持证的情况,不建议工厂和韩国进口商同时申请持证,这样操作意义不大。
问题2: 对于同一个产品(同型号),申请KCC/EMC证书时,工厂和韩国进口商是否可以分别作为认证申请人?
韩国机构回复:可以,对于KCC/EMC证书,工厂、品牌商或韩国进口商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持证人,对于同一个产品,工厂和韩国进口商可以分别作为申请人/持证人各持一张KCC/EMC证书。
问题3: 对于同一个产品(同型号),KC安全和KCC/EMC证书是否可以由工厂、进口商分别申请?KC安全和KCC/EMC证书的申请人是否必须保持一致?对于产品后期清关有何影响?
韩国机构回复:对于同一个产品,KC安全和KCC/EMC证书可以由工厂、进口商分别持证,两张证书的持证人可以不同,例如:安全KC证书由工厂作为申请人持证,KCC/EMC证书由韩国进口商持证,或者安全KC证书由进口商持证,KCC/EMC证书由工厂持证,但这种由进口商持证的情况下,证书只能给该进口商使用,如果工厂后续需增加新的进口商,则需新增该新进口商持证的KC安全或KCC/EMC证书。
但需注意: 两张证书的申请人都是韩国进口商的情况下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安全KC证书的申请人是进口商A,KCC/EMC证书的申请人如果也要体现进口商,那只能是进口商A,不能是进口商B。
说明:对于出口工厂而言,一个产品同时涉及KC安全和KCC/EMC认证时,安全KC和KCC/EMC证书统一由工厂持证,则KC证书后期还可以给多个韩国进口商使用,清关相对简单,企业管理起来也更为方便。如果进口商有要求,则另做讨论。
如果产品不涉及KC安全,仅涉及KCC/EMC证书时,那持证人是谁影响不大,由企业与韩国进口商商议决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