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以“独立公正,规范准确,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为境内外企业提供服务。经原国家商检局授权CQC承担CCIB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业务; 2001年6月中国国家进出口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按照ISO/IEC导则65评定认可,开展CQC产品认证业务。同年6月CQC还通过了IECEE国际同行专家的现场评审,并于2001年9月份成为我国继CCEE以后第二个可以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国家认证机构(NCB)。CQC 的产品认证的认证范围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工产品、汽车、摩托车、轮胎、安全玻璃、音视频产品、信息产品、医疗器械、安全防范产品、日用五金、陶瓷、水泥、机床、玩具、阀门、小型汽油机等多种类产品。
CQC认证资料准备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请按照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2.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明(有注册商标时);
4.系列型号的差异说明;
5.工厂检查报告(初审和工厂审查报告),如初次申请还要填写工厂调查表;
6.申请样机4台;
7.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及产品中文警告标志;
8.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9.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10.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
11.安全和电磁兼容有关元器件清单;
12.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不同时还要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13.如公司未作过ISO9001认证,还需提供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
CQC产品认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