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340-550H铸钢节点
铸钢件应成批验收,铸钢件形体类型相似、壁厚和重量相近、在同一炉次浇注、相同调质条件的为一批。验收时的取样件(含复验时的试件)应在浇铸构件的同时一并浇铸出,并与铸钢件同时进行热处理。铸钢件应按熔炼炉次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取样按《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222的规定执行,其化学成份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铸钢件的拉力试验应按批次进行,试块及取样按《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11352)的规定执行,其实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铸钢件的冲击试验按每一批次取三个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样,三个试样的平均值应符合设计图纸的的要求,其中一个试样的实验值可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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