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轻质液状石蜡 500ml/瓶 软膏基质 质检单 8012-95-1 本品系从石油中制得的多种液状饱和烃的混合物。 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油状液体;在日光下不显荧光。 本品可与三氯甲烷或乙醚任意混溶,在乙醇中微溶,在水中不溶。 相对密度 本品的相对密度(通则0601)为0.830~0.860。 黏度 本品的运动黏度(通则0633第一法),在40℃时(毛细管内径为1.0mm±0.05mm)不得小于12mm2/s。 鉴别(1)取本品5ml,置坩埚中,加热并点燃,燃烧时产生光亮的火焰,并伴有石蜡的气味。 (2)取本品0.5g,置干燥试管中,加等量的硫,振摇,加热,即产生硫化氢的臭气。 检查 酸碱度 取本品10ml,加沸水10ml与酚酞指示液1滴,强力振摇,溶液应无色;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滴定至溶液显粉红色时,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的体积不得过0.20ml。 硫化物 取本品4.0ml,加饱和氧化铅的氢氧化钠溶液(1→5)2滴,加乙醇2ml,摇匀,在70℃水浴中加热10分钟,同时振摇,放冷后,不得显棕黑色。
重金属 取本品1.0g,置坩埚中,缓缓炽灼至炭化,在450~55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置坩埚中,加2%硝酸镁的乙醇溶液10ml,炽灼至灰化(如有未炭化的物质,加硝酸少许,再次灼烧至灰化),放冷,加盐酸5ml,置水浴上加热溶解,加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 药用辅料,润滑剂和软膏基质等。 贮藏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