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级氯化钠(供注射用)CAS7647-14-5药用辅料
NaCl 58.44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NaCl不得少于99.5%。 性状:本品为无色、透明的立方形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几乎不溶。 鉴别:本品显钠盐与氯化物的鉴别反应(通则0301)。 检查:酸碱度 取本品5.0g,加水50ml溶解后,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2滴,如显黄色,加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0.10ml,应变为蓝色;如显蓝色或绿色,加盐酸滴定液(0.02mol/L)0.20ml,应变为黄色。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0g,加水25ml溶解后,依法检查(通则0901与通则0902),溶液应澄清无色。 碘化物 取本品的细粉5.0g,置瓷蒸发皿内,滴加新配制的淀粉混合液(取可溶性淀粉0.25g,加水2ml,搅匀,加沸水至25ml,随加随搅拌,放冷,加0.025mol/L硫酸溶液2ml、亚硝酸钠试液3滴与水25ml,混匀)适量,使晶粉湿润,置日光下(或日光灯下)观察,5分钟内晶粒不得显蓝色痕迹。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铁盐 取本品5.0g,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1.5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03%)。 重金属 取本品5.0g,加水20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适量至25ml,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 砷盐 取本品5.0g,加水23ml溶解后,加盐酸5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 04%)。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0.12g,精密称定,加水50ml溶解后,加2%糊精溶液5ml、2.5%硼砂溶液2ml与荧光黄指示液5~8滴,用硝酸银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硝酸银滴定液(0.1mol/L)相当于5.844mg的NaCl。 类别:药用辅料,渗透压调节剂。 贮藏: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