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求职愿望且登记失业专科以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离校3个月内由区、县人社部门提供至少两次岗位对接援助,仍不能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按1910元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