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进口国海关为什么还会使用蓝色过境单据?
蓝色过境单据并不只是用于过境一个国家时使用。在一些临时进口国境内也可能会用到。如果货物需要从该国的一个口岸到另一个口岸转关运输时,持证人可以凭蓝色过境单据办理转关手续。
9、如果货物没有办理临时进口国的复出口手续,持证人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获得临时进口国的复出口签注,持证人务必需要办理了中国海关的复进口签注,这是免除交纳进口各税的最后措施。
10、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可以分批复出口吗?
如果临时进口国海关同意的话是可以的。对于分批复出口的情况,海关的处理方法通常会有两种:一是海关将每一批货物的复出口都签注在同一张凭证上,待最后一批货物复出口后再撕下凭证留存;二是海关要求ATA单证册内有足够的复出口凭证,可以供每一批货物复出口时签注。分批复出口时,建议持证人好请海关另外出示一份说明,证明该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已经分批全部复出口。
11、如果已经超出复出口期限,但货物还没有复出口,持证人该怎么办?
持证人可以向临时进口国海关提出延期申请。通常情况下海关都会批准延期。但复出口的最长期限只能是到ATA单证册的有效期为止。超出ATA单证册有效期的复出口期限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