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如果已经超出复出口期限,但货物还没有复出口,持证人该怎么办?
持证人可以向临时进口国海关提出延期申请。通常情况下海关都会批准延期。但复出口的最长期限只能是到ATA单证册的有效期为止。超出ATA单证册有效期的复出口期限是不可能的。
12、如果ATA单证册的有效期即将过期,但货物还没有复出口,持证人怎么办?
A: 先将货物运回国内,只要运抵口岸海关即可。然后用新的ATA单证册重新办理手续。
B: 在临时进口国办理交税手续。
C: 将货物交当地海关监管。
D: 持证人将货物仍然留在进口国,待用途结束后再复出口。但由于ATA单证册已超出有效期,进口国海关在办理复出口时会在ATA单证册上签注“保留意见”,而这些签注很可能会导致ATA单证册被提起索赔。
E: 持证人根本没有办理复出口手续,这样的话ATA单证册无论如何都要被提起索赔。这时持证人如果能够提供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已经回到中国的证明,多数情况下国外海关是会接受的。不过如果进口国海关进一步要求持证人提供证据,证明货物是在复出口期限前以及ATA单证册有效期到期前将货物复出口的凭证,持证人是无法提供的,这时持证人就必须的交纳进口国的索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