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交通标志杆:
标志附着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按附着版面所处位置不同分车行道上附着式、路测附着式两种。
附着式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GB3.12.1和GB3.12.3规定。如果标志支撑结构位于路侧净区内应确保其部队驶离道路的车辆构成危害,否则宜采用阶梯效能结构或设置相应的防护、警告设施。
使用和维护:
1.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道路建成通车前完成,路网中与此新(改、扩)建道路相关的道路上与其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
2.当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
应尽量使用公路标号、城市道路名称标志,以使道路使用者了解其所在路线和位置。
3.标志应经常清洁、维护,保持足够的你反射性能,保证视认性。标志使用中还应避免其被数目遮挡、被路灯照明影响视认。
4.标志的形状、颜色在其使用期内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