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成立的要求: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申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基/金会/所需材料:
1、申请
2、公司.章程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F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18岁至今所有真实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成立的流程步骤:
1、决定基/金会的宗旨。
2、组建理事会。
3、起草章程。
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如果资金有困难我公司可以全程负责办理,无需您出具实际资金)。
5、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6、寻找办公场所
7、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深圳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
8、进行战略规划
9、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
10、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
11、建立会计体系。
12、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