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检公司之家具验货标准
⑴ 餐桌面板的边缘无论有无中板,拼接在一起时,面边缘拼接要成齐平,并且误差只能在正负 (0.8MM)之间。
⑵ 桌面无论有无中板,面板上的接合外也要在一个平面上,且误差只允许在 (0.4MM)之间。
⑶ 桌子和中板立水的外缘及下缘必须成平面,误差在立水平面上只允许在正负 1/16"(1.5MM)之间,而在底部的只允许误差于正负 1/32"(0.8MM)。
⑷ 面板和立水之间两半桌面之间连接的缝隙不允许超过 1/32"(0.8MM)。
⑸ 嵌入式脚和与之相接的立水之间的缝隙不可以超过 1/32"(且两边需力求一致)。
⑹ 桌滑轨必须相互平行,并且同桌子的边缘相平行,且需垂直于桌面中线,以确保开合时没有阻碍。
⑺ 中柱式桌子必须保证能放置水平,且误差在正负 1/32“之间,或装置调整脚垫。
⑻ 折叠餐桌的折叠面板必须同面板在同一平面上,并且须滑,与面板的误差不可以超过正负 1/64"(0.4MM)。
⑼ 脚柱上的螺栓必须置中以保证能装得合适。
⑽ 三角块上的螺丝须锁至齐平,或沈头为宜。
⑾ 所有脚底皆须砂至白身,不可有任何油漆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