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电池ce认证指令旨在提高环境性能的指令2006/66 / EC引入了电池和蓄电池中0.0005%汞和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中0.002%镉的限值。自2013/56 / EU指令修订了指令2006/66 / EC,2013/56 / EU指令(修订2006/66 / EC)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纽扣电池中汞的0.0005%的限制也将适用于纽扣电池。
从2017年1月1日起,用于无绳电动工具(以前免税)的便携式电池必须含有不*过0.002%的镉。但是,设备和紧急报警系统(包括照明)中使用的便携式电池将免除。
不符合指令2013/56 / EU但在指令规定的相应禁令实施日期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电池和蓄电池可继续上市销售,直至库存耗尽。
电池指令2006/66 / EC规定了生产商的回收和回收义务(定义为将电池或产品与电池集成在欧盟市场上的任何公司),并涵盖所有电池类型,包括纽扣电池。它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取代了现有的指令(91/157 / EEC),其目标从未实现。根据对该新指令对环境影响的担忧而实施的更正,2008年9月26日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电池不符合新法规的要求,*退出市场。
轮式垃圾箱
该指令要求使用带有划线的Wheelie Bin进行清晰标记,以表明电池不应与正常垃圾一起处理。如果电池含有*过0.0005%(重量)的汞(纽扣电池为2%),含有*过0.002%镉的镉,含铅量*过0.004%的铅,则必须含有化学符号Hg; 这些符号应位于交叉的Wheelie Bin徽标下方。
对于纽扣电池,必须在随附的包装上进行标记,以满足尺寸要求(至少1 cm x 1 cm)。从2009年9月26日起,便携式(定义为可手动密封的单元)和汽车(用于起动,照明和点火)电池的容量必须清晰显示,以便消费者轻松选择容量*大的电池。
2013/56 / EU指令修订了关于电池和蓄电池,废电池和蓄电池的指令,涉及用于无绳电动工具的便携式电池和含有镉的蓄电池以及带纽扣电池的蓄电池。汞含量低,并废除会决议2009/603 / EC。发布L329,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