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登记。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续展有效期为5年。如农肥(2005)准字328号(农业部),湘农肥准字2005号(省农业厅)。
备案登记。省级登记的肥料进入外省应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其备案登记有效期与该肥料在本省取得的登记证期限一致,因此,外省肥料进入本省,在登记证有效期内,只需备案登记一次。
青州市德丰商标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肥料行业的商务公司,为了更好的服务肥料行业的发展,我单位可协助指导各企业办理国家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水溶肥和生物肥料样品制备、提供农肥登记证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