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由企业工商所在地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进行审查和许可,以确定其承担的任务范围。改革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将和建筑幕墙工程承包资质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专项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级别。
按目前原有的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可承包工程范围如下: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