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危险品出口都会要求企业做危包证的。在没有危包证的前提下,危险品也可以考虑做限量包装申报的方式出口,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危险品都可以做限量出口的。
危险品限量出口只是不需要提供危包证,依然是按照危险品出口的流程申报的,并不是按普货来瞒报,向船司订的柜子也是危险品柜,而非普通货柜。
危险品限量申报,一般来说是满足联合国IMO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里面关于危险品限量运输要求的货物,在使用危险品限量运输过程中,使用合规的危险品限量申报,加贴符合要求的危险品限量标志之后,向海事局进行危险品限量申报和备案的一种模式。限量申报不需要向海事局提供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危包证),只需要提供危险货物限量包装证明,货物包装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材料。
限量包装就是在包装这块,用小包装(比如桶、瓶)分成若干份来代替大包装,然后再放入外包装纸箱里面(外包装上面必须要有限量标识),这样可以在实际运输中降低危险,更加安全。
危包证的限量针对的对象都是危险品的外包装,所以是否能做限量,也是先看包装:
包装类别为II类或III类的危险品,可以做限量,I类的不可以;
必须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包装方式,比如直接接触危险品的瓶子+外面套的纸箱;
每种危险品都不同的包装要求,但都必须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对应该类危险品的相关要求。
注意:包装类别是包装类别,危险类别是危险类别,两者概念是不一样的。
危险品限量出口流程:
提供订舱单、MSDS中英文、限量证明向船司订舱;
拿到舱位后就是根据截关时间安排装柜、危险品海事申报、报关;
危险品柜送港口,等待装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