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评价,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
2、从事企业管理及相关岗位工作满六年。其中,须具备 三年(含)以上从事企业总经理或独立经营单位总经理岗位工 作经历。
二、评价办法
(一)本人申请,并填写《中国企业联合会职业经理人评价申请表》一份。
(二)培训机构进行初审,填报《中国企业联合会职业经理人评价基本信息汇总表》,并汇总材料报送至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办公室。
(三)审核通过的申报者参加培训和评价。
1、培训釆取网上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以能力训练和素质测评为主、知识培训为辅,内容侧重于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方法和工具、实战案例、职业素质和能力训练等。
2、评价内容包括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贡献等四个方面。其中品德评价釆取一票否决方式,如有违法违规、不良诚信记录等行为,直接取消评价资格,其他三个方面的评价釆取权重打分方式。(具体评价方式详见《中国企业联合会职业经理人评价暂行管理办法》)
(四)评价合格者,由我会颁发《高级职业经理人评价证书》。
三、证书与继续教育
(一)职业经理人评价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证书实行登记管理,我会将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才库,定期向社会公布职业经理人登记情况,并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经理人信息服务。
(二)职业经理人评价证书有效期期满后,必须办理延续登记,并参加知识更新、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等相应的继续教育。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须在发送回执表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提交至相关培训机构,并按规定交纳培训费用。
五、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咨询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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